The Beginning
➤随军户口迁入韶关市的,需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1)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证明;
(2)现役军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随军配偶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随军子女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线上办理入口:广东政务服务网>>>点击进入
➤线下办理:
申请人向户籍派出所办证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