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积极鼓励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购买商品住房并落户。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购置新建商品住房、办理不动产登记证并落户的(同一住房),经区住建管理局核实相关完税凭证、不动产登记证和落户资料后由区财政对缴纳的契税给予全额财政补贴。
(二)凡在曲江城区购置商品住房、二手住房和商业用房(指商铺、公寓、车位)的居民,经区住建管理局核实相关完税凭证、不动产登记证后由区财政按已缴契税税额的50%对购房人予以财政补贴。同一购房人购买多套商品房的,按套分别对标兑现补贴。
(三)设立“三孩家庭”购房补贴。自2021年5月31日(国家出台三孩政策执行日)后,同一对夫妇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三孩,在曲江城区购置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的,经区住建管理局核实相关完税凭证、不动产登记证、出生证明后由区财政按已缴契税税额的30%对购房人予以财政补贴。同一购房人购买多套商品房的,按套分别对标兑现补贴。满足第二条第(一)项财政补贴条件与其他项财政补贴条件的不能叠加享受,同时满足第二条(二、三)项的财政补贴条件可叠加享受。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