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待遇项目
特定从业人员单项参加工伤保险后,与普通劳动关系人员一样享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各项待遇权利。主要涉及三个方面待遇(具体可参考待遇简明表):
(一)工伤医疗待遇(经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1.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等规定的工伤医疗(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50元/天);
3.经同意转地市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用;
4.辅助器具配置与维修费用。
(二)因工伤残待遇(经劳动能力鉴定达到伤残级别)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3.一至四级伤残津贴(经劳动能力鉴定达到伤残一至四级);
4.生活护理费(经劳动能力鉴定达到伤残一至四级)。
(三)因工死亡待遇(因工死亡情形)
1.丧葬补助金(六个月的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
3.供养亲属抚恤金。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