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聊城冠县消费券发放时间如下:
活动时间:
汽车消费券:5月22日—6月30日。
冠县“全民惠享”消费券:
第一轮发放时间:6月10日上午10时
第二轮发放时间:6月24日上午10时
家电消费券:6月1日-6月30日。
活动对象:全体居民
使用范围:限额以上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消费券发放:
汽车消费券:
新能源乘用车20万元(含)每辆车发放6000元消费券;10万元(含)至20万元的,每辆车发放4000元消费券;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发放4000元消费券(含冠县叠加汽车消费券,需取得冠县辖区内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开具发票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可享受本消费券)。
燃油乘用车(二手车除外)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发放5000元消费券;10万元(含)至20万元的,每辆车发放3000元消费券;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发放2500元消费券(含冠县叠加汽车消费券,需取得冠县辖区内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开具发票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可享受本消费券)。
以报废旧车购置新车(二手车除外)的,每辆车发放的消费券金额再增加1000元。(报废车必须登记于本人名下,且于活动期间报废)
冠县“全民惠享”消费券:
消费券面值分为18元、38元、68元、98元四种,每个用户每种面额只可领取一张,先领先得、领完为止。
家电消费券:
对在市内购买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4类商品时,按照单件商品销售发票金额,购置2000元(含)以上的发放300元消费券,购置5000元(含)以上的发放500元消费券、购置8000元(含)以上的发放600元消费券。
鼓励家电以旧换新消费,对采取“以旧换新”方式购买以上4类商品的个人消费者,增加100元消费券;回收价格由消费者与回收方协商确定。促进农村家电消费,对在县(市)及以下门店购买以上4类商品的个人消费者,增加100元消费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