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丰泽区2022年第一批“两癌”贫困妇女救助活动
丰泽妇联开展2022年第一批“两癌”(仅限乳腺癌、宫颈癌、子宫癌)贫困妇女救助活动。
一、救助对象条件
1.2021年1月1日及以后在县级以上医院确诊“两癌”的低收入妇女(复发也算,以医院的证明落款时间为准)。
2.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优先救助,包括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妇女。
3.已接受各级妇联救助的“两癌”患病妇女,原则上不重复救助。个别确实困难病重需要继续救助的,需单独申报并附加说明,且只继续救助一次。
4.可以提供申报材料(以下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①疾病诊断证明(或医院小结)
②低保证(不是低保户的请街道或社区开具家庭贫困证明并盖章)
③户口簿本人那一页
④本人身份证正反面(需患者在复印件上签名)
⑤本人银行卡正反面(需患者在复印件上签名)
⑥重复救助报告的对象(重复救助报告与贫困证明分开开具)
二、救助程序
请于2022年5月11日前下载以下表格进行填报,并向常驻社区妇联申请救助。
附件下载入口: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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