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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0-15 17:35:44
The Beginning

办理事项名称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办理部门

九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需要提供的全部材料目录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1)单位:企业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凡复印件查验原件或加盖公章);

2)个人: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凡复印件查验原件)。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由其监护人代理申请。

3.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来源及相关证明材料:

1)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用地的文件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2)其他证明材料。

4.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5.房屋竣工验收资料;

6.权籍调查表(原件);

7.宗地图、房屋平面图及测绘成果报告(提供80坐标系电子档);

8. 其他必要资料。

办理程序

申请(预审)—受理—审核(实地查看)—公告—登簿—缮证—收费—发证

办理期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15个工作内公告期)。

THE END

TAG:复印件  原件  身份证明  建设用地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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