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往届大中专毕业生户口迁入:
本人书面申请、居民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或户口迁移证、身份证、毕业证、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等材料。
已落实就业单位大中专毕业生户口迁入: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接收单位办理户口介绍信等材料。
未落实就业单位大中专毕业生户口迁入:
本人书面申请、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等材料。
引进人才户口迁入:
1、用人单位出具的入户介绍信;
2、有关人才身份的证书、证件或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经省、市人社部门核准的其他特殊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的,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4、申请人所在用人单位有效期内的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并注明“经审核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及审核日期、审核人姓名及办公电话,以便民警核查);
5、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提供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或社区)集体户号(可在入户介绍信中注明)或合法固定住所证明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