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物业管理科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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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内容
物业管理科。监督指导全市物业管理工作,依法查处物业服务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监管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及物业保修金的收缴、使用;承担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服务合同备案工作;监督开发建设单位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承担全市的国家、省、市级优秀小区(大厦)选评工作;指导各县市区物业管理工作。
咸阳物业管理条例政策解读
一、《细则》及收费指导标准出台的背景
一是落实《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物业服务费实行“一费制”的要求,规范全市物业服务收费行为。
二是理顺收费结构、规范物业收费行为。我市现行物业服务费及停车服务费标准是我省于2004年、2012年制定的,近年来物业企业人工成本不断增加,同时也存在着停车服务费较高等收费结构不合理的问题。通过出台《咸阳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及《咸阳市普通商品房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进一步完善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收费管理政策,加强物业服务质量及收费监管,推动物业服务企业规范收费、提高服务质量,保障业主合法权益。
二、《细则》及收费指导标准起草过程
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的要求,通过对我市及其他毗邻城市物业收费情况调查了解,按照成本调查、召开专题会、论证会及座谈会、问卷调查、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维稳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由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三部门联合印发,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三、《细则》及收费指导标准的适用范围
根据《陕西省定价目录》及《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合理、质价相符的原则,按照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1.未成立业主大会的住宅小区(多层、高层)、保障性住房、房改房、老旧住宅的物业服务费和停车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需结合本住宅项目的物业服务等级、服务内容等情况,在政府指导最高限价的范围内约定本住宅项目的物业服务费和停车服务费具体标准,协商不一致的,由物业项目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指导下进行协商。
2.已成立业主大会(业委会)的,以及别墅、公寓、商住综合楼中的住宅、非住宅类型等政府定价范围以外的物业服务费、停车服务费及其他服务费(特约、增值服务等)实行市场调节价。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或者业主大会双方协商,通过合同约定。
具体管理条例可点此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