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答: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没有以下情形,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