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社保领域“跨省通办”业务如下:
2020 年,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能力,适应国民经济循环、促进要素自由流动等时代特色,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社会保险领域积极响应,推出了一系列社保领域的“跨省通办”事项,切实解决了“多地跑”、 “折返跑”等办事堵点。
一.截止到 2020 年底,社会保险领域“跨省通办”事项共 10 项,分别是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查询打印(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继续(含职业年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互转、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互转、
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领取养老金人员待遇资格认证、
养老保险供养亲属领取待遇资格认证、
失业保险金申领。
二.“全程网办”事项,参保个人无论是否在参保地,只需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http://si.12333.gov.cn/),填写业务经办所需信息,便可轻松办理相关业务,包括以下5项: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查询打印(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领取养老金人员待遇资格认证、
养老保险供养亲属领取待遇资格认证、
失业保险金申领。
三.“多地连办”事项,参保个人可在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入申请,转入地与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协同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参保个人无需再到转出地办理(不符合转出条件的除外),有效的解决了参保个人 “多地跑”、“折返跑”的问题,包括以下5项: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继续(含职业年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互转、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互转、
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