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高新区人才生活补贴标准如下:
补贴标准和期限 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3000元生活补贴,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生活补贴,重点高校院所全日制本科生每人每月1500元生活补贴,最高不超过3年。
申请对象
2020年8月8日以后首次与辖区内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重点高校(指“双一流”高校和世界TOP200高校(参照上一年度国际QS和TIMES上年度排名))全日制本科毕业生;2020年8月8日后获得以上学历到辖区工作的自主创业人员且首次缴纳社会保险。
所在单位申请条件
1.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注册地、经营地、纳税关系在聊城高新区。
2.在聊城高新区为申请人员发放工资并在高新区范围内缴纳社会保险。
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1.《聊城高新区优秀人才就业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附件下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劳动合同复印件(需要骑缝章)。
5.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个人参保缴费证明(社保处盖章),需每月提供人才个人账户银行流水和个人纳税记录。
6.自主创业人员需提供在聊城高新区注册的营业执照。
7.优秀人才就业创业补贴申请承诺书(附件2)
8.人才补贴依法纳税告知书(盖章后上交)。
(二)申请单位需提交的材料
1.《聊城高新区优秀人才就业创业补贴申请情况汇总表》(附件4),并附电子版,加盖企业印章。
2.企业营业执照或证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
(三)报送
上述材料由申请单位统一审核,并提交至一站式人才服务平台,进行现场核验后原件退回,其他材料留存备查。另外,需将上述材料的原件扫描后发送至党群工作部人才办邮箱:lcgxqrcb@lc.shandong.cn。
有关要求
各申报企业要如实填报材料,提报相关证明。对弄虚作假冒领或套取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3年内不再受理其补贴,并视情况追究相应责任。
联系人:徐若湄 0635—8507125
冯晨阳 0635—8506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