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办理信息如下:
一、服务内容
存档人员转出其人事档案
二、申请主体
申请办理该事项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受理条件
存档人员
四、办理材料
1.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部门开具的调档函(因退休办理档案转出的,可提供接收部门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
2.存档(经办)人员身份证件。
五、经办流程
A.现场办理经办流程
B.网上办理流程
网办网址: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地址,如下:
http://103.239.153.109/sdggfw/index.action
本系统建议使用谷歌或360浏览器器。
1、进入业务办理页面(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点击个人登录进行登录。
2、输入对应的手机号或身份证号、密码根据右侧填写对应的验证码以完成登录。
3、登录完成后进入首页后,点击档案服务。
4、在档案服务页选择【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功能点击办理
5、点击办理按钮若出现下图弹窗,表示申请人存在未审核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申请,请点击【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查询按钮,查询当前审核进度。
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办理按钮点击后弹窗内容及处理办法
弹窗解读:
弹窗内容:存在未审核的转出申请信息!请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查询】菜单中查看业务办理进度!
解决办法: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中找到查询功能中查询当前审核进度。
弹窗内容:您有尚未确认的缺失材料告知,请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查询】中确认!
解决办法:在【档案服务】菜单中找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查询功能中根据具体提示操作。
弹窗内容:档案不存在或信息不完整,请联系存档单位完善档案信息!各市联系方式在系统右上角附件列表中下载【全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文档查看
解决办法:系统右上角附件列表中下载【全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找到档案所在地联系方式,联系解决。
6、进入功能后请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填写申请信息,填写完毕上传对应附件,其中【身份证】、【调档函】为主要必传信息。【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请根据自身存档时的送档类型判断,若送档类型为【单位委托】,则需单位开具该证明,该证明为必填项,若送档类型为【个人存档】则无需上传此证明材料。附件上传完毕后点击提交,根据弹窗提示进行下一步操作。
7、 申请成功后则返回下图界面,可进入【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查询功能查询当前审核进度。
8、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查询功能可查看当前审核状态,若审核通过请根据提示携带【调档函】原件,【存档人】身份证原件至现场办理提档业务,若审核不通过,请在【审核意见】栏查看审核不通过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