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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医保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注意事项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0-14 21:20:15
The Beginning

  聊城异地就医政策信息如下: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注意事项:

  1.在备案有效期内(备案未满6个月)确需回参保地就医的,需向医保经办机构提交居住地户籍证明或居住证、单位工作证明等材料,审核通过后进行自付比例减免,维护补充信息后可以按照本地待遇享受;未提供上述有关证明材料,单纯采用个人承诺方式备案的,按“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医保报销待遇政策执行;

  2.办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超过6个月,未申请终止原异地备案,按照“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医保报销待遇政策执行;

  3.办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超过6个月,需变更长期异地居住地的,可申请终止原异地备案,根据实际需求重新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

  4.长期备案满六个月回参保地提交材料,终止备案后可以按照本地待遇享受;

  5.在备案的长期居住地以外就医,按临时外出就医政策执行。

  备案渠道:

  (1)各县(市区)医保服务大厅窗口、基层医保工作站办理备案,通过经办机构业务窗口等其他途径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时,须填写《基本医疗保险长期异地就医备案个人承诺书》并签字,医保经办机构留存。

  (2)通过医保官方网站、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鲁医保小程序(在支付宝、微信中搜索)网上办、掌上办;

THE END

TAG:异地  医保  人员  待遇  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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