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聊城开发区人才公寓租期期限如下:
入住人才公寓,需聊城旭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用人单位、承租人三方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一年一签,租赁合同签订 7 日内由聊城旭润建设有限公司牵头安排办理入住手续。累计租赁期一般为 5 年,期满后,如承租人仍符合本办法有关规定条件的,应在合同期满前 3 个月内重新申请续租。A、B、C类人才租期不受时间限制。入住白领公寓和职工公寓的,租期最长不得超过 10 年。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租赁合同,收回住房,并劝其在30 日内退出租住住房;逾期拒不退出的,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取消其再次申请人才公寓的资格。
1.租赁期满,不再续租的;
2.承租人离开(含调动、辞职、辞退、离职等)开发区,或变动工作单位后仍在开发区工作,但未重新办理租住手续的;
3.承租人转租、转借或私自改造内部结构、改变住房用途的;
4.承租人连续 3 个月不居住的(因公出差等特殊原因除外);
5.承租人严重违反租住协议的;
6.承租人主动退租的(如有剩余租金,不予返还);
7.年审不符合入住条件的;
8.需要停止租住的其他情况。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