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聊城茌平区高中招生录取办法如下:
1.普通高中录取办法
(1)指标生分配:
区教育和体育局以初中学校综合评估情况和毕业生人数为主要依据,将茌平区第一中学年度招生计划的60%,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具体分配方案见附件。分配的指标生计划在不低于招生学校录取分数线50分的情况下有效,低于50分取消计划。
从今年新初一学生开始,具有所在初中3年完整学籍的考生方可享受该校指标生政策。
(2)录取办法:
按照志愿报名情况和学校招生计划,根据成绩从高到低分学校录取,先录取指标生,再录取统招生。每个学生设置两个志愿。填报了第二志愿的考生如不能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在提高20分录取标准的情况下参与第二志愿学校录取。按照招生计划划定最低控制线,对未被任何学校录取且超过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再次征集志愿,按照各学校空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二次录取。
2.职业院校录取办法:
职业院校录取实行平行志愿,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主要依据,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单科成绩高者优先投档。具体办法另文公布。
(1)“3+4”高职高师本科,投档控制最低分数线须达到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成绩位次排名的前55%。
(2)五年制高师专科(包括高职类学前教育专业),投档控制最低分数线原则上按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满分分值的60%划定。考虑不同年度试题难易因素,投档控制分数线可适当浮动,但浮动比例一般不超过10%。
(3)五年制高职专科,志愿填报最低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按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划定。
(4)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不设置最低投档分数线,实行网上投档录取。如果院校仍有剩余招生计划,可向我局提出申请,实行注册入学,但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