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聊城普通高中招生政策解读如下:
普通高中招生报名咨询电话:
普通高中录取办法:
按照志愿情况和学校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先录取指标生,再录取统招生。享受自主招生或特长生加分的考生,去掉加分后参加指标生录取。
(1)指标生分配政策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以初中学校综合评估情况和毕业生人数为主要依据,将优质高中招生计划的60%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并及时公示指标生分配情况。分配的指标生计划在不低于招生学校录取分数线50分的情况下有效,低于50分取消计划。从今年新初一学生开始,具有所在初中3年完整学籍的考生方可享受该校指标生政策。
(2)自主招生政策
支持普通高中根据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采取综合录取、特长录取等多种录取办法,在规定的招生范围和计划内按照择优、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主录取学生。有自主招生和特长生招生计划的学校要科学制定招生方案,于6月10日前报送我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布。自主招生人数控制在招生计划的5%以内,加分分值控制在50分以内。特长生招生加分人数控制在特长生计划的2倍以内,加分分值控制在100分以内,特长生单独编班。考生测试由招生学校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组织实施。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既定办法和程序开展考生测试工作,并及时公布录取结果。
(3)统一招生录取
“一城四区”辖区内的普通高中录取按照招生计划的1∶1.2划定最低控制线,低于控制线的考生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建籍。录取过程中,我局及时公布各学校录取分数线,将未录满的计划数统一向社会发布。7月5日—7日,对未被任何学校录取且超过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再次征集志愿,按照各学校空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二次录取。
其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科学、合理、稳妥制定县域内普通高中录取方案,于6月20日前报送我局。县域内各普通高中按照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办法录取。
各普通高中要于7月10日前张榜公布录取考生名单,签发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