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聊城普通高中招生政策解读如下:
2022年中考享受优待政策的特殊考生包含:
◆少数民族考生、“三侨”考生加10分录取。
◆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按照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各项优待政策只享受最高项,不累计加分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原则与办法:
◆指标生分配政策。以初中学校综合评估情况和毕业生人数为主要依据,将优质高中招生计划的60%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分配的指标生计划在不低于招生学校录取分数线50分的情况下有效,低于50分取消计划。指标生录取时,去掉学校自主招生或特长生加分。今年,聊城一中、聊城三中、水城中学、聊城市第一实验学校、聊城二中均分配指标生。其他县(市、区)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情况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从今年新初一学生开始,具有所在初中3年完整学籍的考生方可享受该校指标生政策。
◆自主招生政策。普通高中根据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采取综合录取、特长录取等多种录取办法,在规定的招生范围和计划内按照择优、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主录取学生。自主招生人数控制在招生计划的5%以内,加分分值控制在50分以内。特长生招生加分人数控制在特长生招生计划的2倍以内,加分分值控制在100分以内,特长生单独编班。考生测试由招生学校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组织实施。
◆统一网上录取。普通高中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主要依据,按照志愿报名情况和学校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先录取指标生,再录取统招生。享受自主招生或特长生加分的考生,去掉加分后参加指标生录取。
“一城四区”辖区内的普通高中录取按照招生计划的1:1.2划定考生参与录取的最低控制线,低于控制线的考生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建籍。录取过程中,市教育体育局及时公布各学校录取分数线,将各学校未录满计划数统一向社会发布。7月5日—7日,对未被任何学校录取且超过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再次征集志愿,按照各学校空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二次录取。
其他县(市、区)普通高中录取办法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