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聊城医保医疗救助新政策如下:
帮扶政策变化:
1、从2022年1月1日起,现行的医保帮扶政策即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策暂时不变,但是取消了医疗机构门诊费用“两免两减半”、住院费用按比例减免(全额自付费用减免10%)和扶贫特惠保险(特惠保)政策。
2、医保帮扶人员范围变了
根据文件规定,自2022年4月1日起,医保帮扶人员范围调整为8类人群:
1)、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人口,包括: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易致贫返贫人口、支出型困难人口;
2)、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民政部门确定的低收入人口中的易致贫返贫人口是指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
救助政策变化:
自2022年4月1日起,医疗救助、再救助政策调整为:
1、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不设起付线,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给予70%的救助,年度救助限额1.5万元;对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超过5000元的部分按70%给予再救助,年度救助限额1.5万元。
2、脱贫攻坚过渡期内,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易返贫致贫人口个人自付住院合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超过3000元起付线的部分给予50%救助,年度救助限额1.5万元。对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超过10000元的部分按70%给予再救助,年度救助限额1.5万元。
3、支出型困难人口帮扶政策将按国家、省有关要求另行制定。上述范围以外的其他人员,不再享受医疗救助政策。
大病保险倾斜政策继续落实:
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这3类人员大病保险有倾斜政策:大病保险起付线比我市普通居民降低50%,分段报销比例各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其他人员不再享受大病保险倾斜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