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东营医保缴费
一、职责划分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相关部署,自2020年4月1日起,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城乡居民新增、变更、迁移参保登记仍由医保经办机构负责。
二、缴费标准
在校学生(含高校学生)个人缴纳210元;其他居民个人缴纳310元。
具有本市户籍的贫困人口[含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70周岁及以上居民、重度残疾人(一、二级)个人缴费部分仍按原政策规定渠道列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缴费部分由县区财政部门给予全额补贴。
三、参保范围
1.具有本市户籍且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
2.各类全日制高等院校(含民办高校、技师学院)和中等职业学校的非本市户籍全日制在校学生;
3.持有本市居住证的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
四、征缴期限
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集中缴费期为2020年10月1日至2020年12月25日,其中在校学生(含高校学生)推迟至2020年11月1日起缴费。
在集中缴费期缴费的,享 受政府补贴;超过规定时间缴费的,除缴纳个人应缴纳部分外,还应承担原由政府补贴的资金。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