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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新生儿入户所需材料 东台新生儿办户口所需材料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0-14 01:14:43
The Beginning

  东营新生儿落户所需材料如下:

  1、落户地居民户口簿;

  2、父母或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结婚证(非婚生育的,提供婚姻状况声明);

  3、出生医学证明

  4、收养孤儿、弃婴的,凭《收养证》或《收养公证书》办理。

  5、拟落户地父母一方系集体户的,应当提供集体户所在单位证明;

  6、拟落户地父母一方系村民的,应当提供村委会接收证明。

  注意事项

  1、《出生医学证明》系山东省以外地区签发的,须提供住院分娩记录;出生登记前父母离婚的,应当由抚养方申报,并提交明确抚养关系的法律文书;

  2、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3、亲属关系证明:包括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法院判决书、公证书、申请人或关联人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能体现亲属关系的人事档案(仅限国家机关、军队、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等;

  4、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包括不动产权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直管或自管公有住房(不含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使用证明;

  5、以上所涉及的凭证及证明,非法定证件应提交原件存档;法定证件,核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归档。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交具有外文翻译资质机构出具的中文译本,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

THE END

TAG:亲属关系  集体户  外文  原件  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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