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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新生儿落户办理指南(东营新生儿落户办理指南最新)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0-13 21:45:18
The Beginning

  东营新生儿办理户口办理指南如下:

  一、办理条件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父母或监护人进行出生登记。

  1、夫妻一方户口为家庭户、一方户口为集体户的,所生子女应随家庭户一方申报;夫妻双方均为集体户且确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出具无合法固定住所证明,落户地一方集体户口簿内页、另一方集体户口簿首页(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及内页,可随一方落集体户口(与用工单位仍保持工作关系一方为先落户。)

  2、在港、澳、台及国外出生的婴儿,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回国后申报出生登记的,还需提供父母及子女回国使用的中国人民共和国护照等出入境证件。

  3、父母双方为现役军人,子女可以在合法固定处所所在地或者部队驻地集体户申报,也可以随该子女(外)祖父母申报,还需提供(外)祖父母与父母关系证明、军官证、部队单位证明、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4、父母双方户口均在高校学生集体户的,在校期间所生子女可以随该子女(外)祖父母申报,需一并提供(外)祖父母与父母关系证明、学生证、在校证明;

  5、父母一方在高校学生集体户、另一方在非高校集体户的,在校期间所生子女应随非高校学生集体户一方申报;

  二、办理材料

  1、落户地居民户口簿;

  2、父母或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结婚证(非婚生育的,提供婚姻状况声明);

  3、出生医学证明

  4、收养孤儿、弃婴的,凭《收养证》或《收养公证书》办理。

  5、拟落户地父母一方系集体户的,应当提供集体户所在单位证明;

  6、拟落户地父母一方系村民的,应当提供村委会接收证明。

  三、办理流程

  1、用医院开具的孩子出生证明到当地的妇幼保健站开具正式的出生医学证明;

  2、到拟落户所在居委会开具“新生儿入户申请表”;

  3、带着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入户通知单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盖章;

  4、带齐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到拟落户所在街道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户口。

  (一)婴儿监护人持申请材料到其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申报并现场摄像。双(多)胞胎和国(境)外出生婴儿申报的,申请人需到场面视。

  (二)派出所收到申请材料后,经过初审,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及时受理,并现场摄像,按照受理类别当场办理登记或出具受理回执后呈报材料;双(多)胞胎和国(境)外出生婴儿申报的,需同时拍摄申报人及申请人图像。

  2、申请材料不齐全,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退回申请材料,待材料齐全后受理。

  3、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将理由当场告知申报人。

  (三)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办理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四)经审核批准入户的,由派出所通知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政业务受理回执》和申请人相片(满三周岁的提交近期一张一寸免冠标准照)到拟登记地派出所办理登记手续。满十六岁的,应办理身份证。

  四、落户办理点

  东营市派出所地址及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THE END

TAG:集体户  父母  子女  派出所  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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