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教师资格证面试地点
2021年1月2日开始,去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的考试时间以及考试地点上面都有的。
报名时间:12月10日至13日。
缴费截止时间:12月16日24:00。
全省面试时间统一:2021年1月9日
报名入口: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我省下一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计划于2021年3月中旬进行
笔试成绩查询入口:中国教育考试网
一、报名条件
(附件可去山东省教育厅查看和下载)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就读学校(限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生)或居住地在山东省的中国公民。
(二)符合相应的学历条件和要求。
1.报考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2.符合上述相应学历层次的应届毕业生可凭在校学籍证明报考。
3.符合相应学历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3年级(含)以上在读学生可凭在校学籍证明报考。
普通高校全日制3年级(含)以上在读学生是指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3年级及以上专科、本科学生和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本科生、研究生。其中,初中入学的“3+4”本科生,“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专科生的年级按转段高等教育后即注册高等教育学籍后起算。其他在读生不能报考。
(三)参加国家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思想品德、身体健康、普通话水平等方面的条件将在考生面试通过后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时进行审查,考生应提前查阅了解(可参考山东省教育厅网站发布的山东省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二、报考流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12月10日至13日。
2.报名方式。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二)现场审核。
考生应在12月13日—15日持以下材料到各考区指定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核确认。现场审核确认点安排等请见附件3(可去山东省教育厅查看和下载)。
现场审核时,考生应提交的相关材料如下:
1.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毕业证书原件(国(境)外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普通高校在读生可提交盖有学校公章、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学生证丢失或信息不全,无法确认考生为普通高校全日制及在读年级的应提交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3.以户籍所在地报考的考生需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以居住地报考的考生提交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居住证原件;
4.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学生、研究生需分别提供专科、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考生,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资格证书原件。
(三)网上缴费。
1.缴费截止时间:12月16日24:00。
2.缴费要求。
所有考生通过现场审核后,须于缴费截止时间前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
3.收费标准。
面试收费根据《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鲁价费函〔2017〕63号)规定执行,每人次收费240元。
(四)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由考生考前一周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下载、打印。
(五)参加面试。
1.考试时间。全省面试开始时间统一为2021年1月9日,考生面试场次由报名系统随机生成,考生应按准考证上注明的场次和时间到达考点参加面试。
2.面试流程。
面试使用国家面试测评系统进行,面试流程如下:
(1)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考生确认后,计算机打印试题清单。
(2)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3)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4)试讲或演示。考生按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5)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6)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类别考生面试按各市教育(教体)局有关要求和程序执行,不使用面试测评系统。报考初中、高中日语和俄语学科的考生,考试机构将根据报考人数,在省内跨区域联合组织面试,考生应服从考试机构安排,按要求进行报名和考试。
三、面试内容及科目
(一)面试内容。
面试依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
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了解各科目考试大纲,请登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
(二)面试科目。
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不分科目;
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特殊教育共11个科目;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共19个科目;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共18个科目;
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同高级中学;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科目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确定。
选报面试科目时,请考生注意:
1.笔试报考小学类别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201A、202A)的考生,面试时仅限于报考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笔试报考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301A,302A)的考生,面试时仅限于报考初中、高中、中职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已取得201、202、301、302科目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可替代相应的201A、202A、301A、302A。
2.报考初中、高中和中职文化课类别的考生,面试科目须与报考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一致(科目三不开考的除外);
报考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类别的考生,应根据考生的专业(依据所学专业或技术等级证书确定)选报相应的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