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离婚协议书起草
一、东营离婚协议书起草要求
1.协议书内容应当包括双方当事人姓名、性别、身份证件类别和号码、结婚登记日期、办理结婚登记机关、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等。
2.协议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无侵犯或限制对方和第三方权益事项。
3.无婚生子女、无财产、无债权债务的,离婚协议书也应当载明,不得省略。
4.女方怀孕期间主动提出离婚的,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女方主动提出离婚、双方当事人对胎儿的处理意见。决定不终止妊娠的,还应当载明胎儿出生后的抚养问题处理意见。
5.离婚协议书应当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6.有条件的地区,离婚协议书应当使用计算机打印。离婚协议书由当事人手写的,应当使用黑色墨水钢笔、签字笔书写,另复印两份,原件交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7.离婚协议书上任何内容有涂改的,均应当重新打印或者书写。
8.离婚登记完成后,当事人要求更换离婚协议书或变更离婚协议内容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二、东营婚姻登记处地址及电话
1、东营区民政局
电话:0546-8262190
地址:东营区3号办公楼宁阳路87号
2、河口区民政局
电话:0546-3652629
地址:东营市河C门区德盛街51号
3、垦利区民政局
电话:0546-2586258
地址:东营市垦利区行政审批大厅(全民健身中心A馆)
4、广饶县民政局
电话:0546-688816
地址:东营市广饶县市民服务中心二楼(正罡游泳馆东邻)
5、利津县民政局
电话:0546- 5627100
地址:东营市颐高“一家两中心”(利二路与津七路交叉路口西北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