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工伤期间工资怎么算呢?我只能领最低工资吗?
答:不是的!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拓展阅读:
结算报销时,这些细节一定要注意!
发生工伤后,产生符合政策规定的工伤医疗费用是由工伤保险基金进行支付的。在报销结算时,个人自行先垫付医疗费的,不允许使用医疗保险基金(包括社会保障卡医保个人账户,俗称“医保卡里的钱”)支付。
解释
因为工伤保险基金是属于社会保险基金的一种,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养老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并列,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专款专用。按照《社会保险法》等国家法律规定,工伤产生的医疗费用,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不允许使用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而“医保卡里的钱”属于医疗保险基金的一部分。
还要注意的是,在治疗工伤时,如果同时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工伤基金是不予报销的。在非协议医疗机构,治疗非急救的医疗费,工伤基金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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