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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工伤医疗费互联网结算指南(威海医保定额结算)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0-13 10:20:45
The Beginning

  为优化工伤医疗费结算机制,威海市正积极开展互联网结算工作,其具体情况如下:

  一、联网结算适用范围

  目前工伤医疗费联网结算工作正在试点。

  试点区:市直和文登区

  试点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威海卫人民医院、山东省文登整骨医院

  注;后续将适时开展工伤门诊医疗费联网结算工作,并逐步扩大到其他区市和协议医疗机构。

  二、结算方式

  由参保单位或参保职工在协议医疗机构直接联网结算。住院伙食补助费由协议医疗机构即时代发。

  注:不符合条件的,由参保单位或参保职工先行垫付医疗费,待治疗结束后,携带相关材料到就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报销。

  三、不纳入联网结算的情形

  1.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或未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

  2.因交通事故或涉及第三人原因造成工伤的;

  3.在非协议医疗机构抢救、急救时以及在威海市行政区域外治疗发生的医疗费;

  4.工伤认定复杂或有争议,无法快速认定的;

  5.其他不具备联网结算条件的情形。

  四、结算流程

  1.到协议医疗机构就医

  参保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需要住院治疗的,须到协议医疗机构就医。

  2.住院登记

  协议医疗机构收治参保职工住院时,参保单位或参保职工应主动告知受伤情形,通过告知初判符合工伤的,应在入院后3日内进行工伤住院登记,并将登记信息上传给参保地经办机构审核。

  3.审核条件

  参保地经办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是否符合联网结算条件并确认。

  4.出院联网结算

  符合联网结算条件的,参保职工在办理出院时,直接联网结算,住院伙食补助费由协议医疗机构即时代发。

THE END

TAG:参保  工伤  医疗机构  协议  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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