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为优化工伤医疗费结算机制,威海市正积极开展互联网结算工作,其具体情况如下:
一、联网结算适用范围
目前工伤医疗费联网结算工作正在试点。
试点区:市直和文登区
试点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威海卫人民医院、山东省文登整骨医院
注;后续将适时开展工伤门诊医疗费联网结算工作,并逐步扩大到其他区市和协议医疗机构。
二、结算方式
由参保单位或参保职工在协议医疗机构直接联网结算。住院伙食补助费由协议医疗机构即时代发。
注:不符合条件的,由参保单位或参保职工先行垫付医疗费,待治疗结束后,携带相关材料到就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报销。
三、不纳入联网结算的情形
1.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或未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
2.因交通事故或涉及第三人原因造成工伤的;
3.在非协议医疗机构抢救、急救时以及在威海市行政区域外治疗发生的医疗费;
4.工伤认定复杂或有争议,无法快速认定的;
5.其他不具备联网结算条件的情形。
四、结算流程
1.到协议医疗机构就医
参保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需要住院治疗的,须到协议医疗机构就医。
2.住院登记
协议医疗机构收治参保职工住院时,参保单位或参保职工应主动告知受伤情形,通过告知初判符合工伤的,应在入院后3日内进行工伤住院登记,并将登记信息上传给参保地经办机构审核。
3.审核条件
参保地经办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是否符合联网结算条件并确认。
4.出院联网结算
符合联网结算条件的,参保职工在办理出院时,直接联网结算,住院伙食补助费由协议医疗机构即时代发。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