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参保地就医持卡联网结算
一、事项名称
参保地就医持卡联网结算(本地业务)
二、服务对象
参保居民。
三、政策依据
《威海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威政发〔2015〕32号)。
四、办理条件
参保缴费并正常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因病需要住院治疗的。
五、申办材料
无。
六、办理方式
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在参保地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直接结算。
七、办理流程
参保人员在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持社会保障卡实现直接联网结算。符合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相关规定的费用实现“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
八、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九、监督电话
市直5282876;环翠区5230919;经区5980038;高区5680303;临港区5581892;文登3793739;荣成7595936;乳山6663310。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