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申请材料:
1.承办人(逝者直系亲属)须携带逝者的死亡证明、身份证、户口簿(正常死亡的,由医疗机构含疾病控制机构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推断书》死亡证明;交通事故死亡的,由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尸体处理通知书》;非正常死亡的,由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准予火化证明,经医院医治无效的由医院出具《居民死亡医学推断书》);
2.承办人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
3.承办人不能亲自办理逝者遗体火化业务需要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承办人身份证、户口簿和代办委托书。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