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程序
➤选拔威海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答辩、专家评审、公示考察的方法进行。各区市(含国家级开发区、综保区、南海新区,下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市直和中央、省属驻威部门、单位组织实施威海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参评人选推荐工作。
➤基层单位按照隶属关系和有关要求,逐级向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主管部门(单位)推荐人选。推荐时,应认真听取有关人员意见,增加推荐工作的透明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市直和中央、省属驻威部门、单位中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人事、人力资源)管理的部门根据选拔条件,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组织同行专家评议,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推荐结果经区市政府(管委)及市直和中央、省属驻威部门、单位审定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成立威海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专业评审组、评审委员会,组织答辩、评审。
(一)组成专业评审组。根据当年度推荐人选的专业分布情况,组成若干专业评审组,专业评审组成员总数为单数,由相关领域专家和部门人员组成,设组长1人,副组长1—2人。专业评审组根据申报材料和推荐人选答辩情况,提出初步推荐意见。
(二)成立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15—21人组成,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3人。评审委员会对初步推荐意见进行综合评审,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含)以上同意票确定威海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公示考察人选。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对评审委员会确定的威海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公示考察人选名单及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并进行考察。公示、考察期间有异议的,经查实不符合评选条件的,予以取消资格;经查没有问题的,予以保留资格。
➤经公示、考察无异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选拔和公示、考察情况向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报市政府研究批准后予以公布,由市政府颁发《威海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