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威海车辆解押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二条: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
解押所需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法院调解、裁定、判决解除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抵押权人应当确认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办理地点
威海市区:
★威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温泉西路123号)
★市车管所高区服务站(恒泰街1号)
★平安银行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环翠区青岛北路612室)
文登区:
★文登分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文登区河右路288号)
荣成市:
★荣成市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荣成市荣昌路100号)
乳山市:
★乳山市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乳山市青山路北首)
注意:平安银行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为为抵押权人为本金融机构的机动车办理抵押登记和解除抵押登记业务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