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人社服务大厅窗口业务工作办理的通知
目前,全市上下正在全力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对抗击肺炎疫情高度重视,我市已启动实施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为避免人员聚集,减少交叉感染,在疫情解除前,原则上人社服务大厅窗口业务以不见面服务为主要方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延迟业务办理时间。
请参保单位和广大市民切实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2月3日(正月初十,星期一)起,如无急需办理事项,建议您待疫情结束后到大厅办理业务。
二、实行不接触服务。
对确需办理的业务,我们将利用社保网上服务系统、个人网上服务大厅、自助终端、“泰安人社”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电子邮箱等服务功能,完成事项办理。人社服务大厅将通过“网上办理”、“容缺受理”、“不见面服务”等方式,为您提供优质高效安全满意的服务。
三、加强安全防控。
对确急需到大厅办理的业务,请您提前拨打电话咨询,准备好相关材料并自觉采取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等防护措施,我们将安排专人引导,完成事项办理。业务办理完毕后,请尽快离开大厅。
工伤保险业务
1、工伤保险待遇变更
网办业务:泰安人社微信公众号(微服务-办事大厅-社会保险-企业社保)
通过邮箱上传资料办理的业务:工伤职工评残后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等业务。
咨询电话及邮箱
电话:0538-12333、6988867、6267816
邮箱:tasbzxgsk@163.com
2、工伤保险认定申请
疫情期间发生工伤的,请将认定申请等相关材料发至电子邮箱并留下联系方式,工作人员会及时与您联系。
咨询电话及邮箱
电话:0538-6991419
电子邮箱:taylb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