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门诊慢性大病申请由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办公室(科)直接受理,在本人住院医院申报的,参保人员只需提供社保卡或身份证原件,在非本人住院医院申报的,只需提供社保卡或身份证原件、近一年定点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件(血友病、晚期恶性肿瘤、精神病患者也可提供门诊病历及相关检查化验单、诊断证明等材料),直接到申请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办公室(科)申请,并现场填写《登记表》。
已办理长期异地就医人员需持社保卡或身份证原件、近一年定点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件(血友病、晚期恶性肿瘤、精神病患者也可提供门诊病历及相关检查化验单、诊断证明等材料),直接到参保地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申请,并现场填写《登记表》。
甲类病种随时办理,即时审核,医疗待遇当月享受;乙类病种由定点医疗机构按批次组织审核鉴定,办理期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审核通过的由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在医保结算系统设定确认,医疗待遇自审核通过后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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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