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夫妻投靠
设定依据:《山东省户口登记管理规范(试行)》(鲁公通[2016]179号)
申请条件:取得结婚证,被投靠方有合法稳定住所。
办理材料:1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结婚证;3合法稳定住所凭证;4出生医学证明或抚养权证明(限随迁未成年子女)。
办理地点:拟落户地派出所户籍服务大厅
办理机构:派出所受理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间:市内迁移的当场办结,市外迁移的10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流程:当事人持办理材料到拟落户地派出所户籍服务大厅申请,经派出所核验材料无误后,市内迁移的,当场办结;市外迁移的,由派出所受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核准后办理户口准迁。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