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租房落户
设定依据:《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泰政发[2015]4号)
申请条件:在泰安市城镇合法租赁房屋满半年,如实申报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并按照规定取得居住证。
办理材料:1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居住证(或居住登记证明);3租赁合同;4房屋产权人同意落户承诺书(落社区集体户的除外);⑤随迁人员亲属关系凭证。
办理地点:拟落户地派出所户籍服务大厅
办理机构:派出所受理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间:10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由当事人持办理材料到拟落户地派出所户籍服务大厅申请,由社区民警调查核实并出具实际居住情况说明,情况属实的,由派出所报县级公安机关核准后办理。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