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
(一)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6、双方自愿结婚;
7、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二)结婚登记所需证件和证明材料
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温馨提示★
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三)办理地点
泰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岱宗大街 407 号
电话:0538-8513643
岱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泰安市岱岳区府前街与府东路交汇处
电话:0538-8688208
新泰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新泰市金斗路 208 号
电话:0538—7212489
肥城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肥城市泰西大街 8 号
电话:0538-3271528 0538-3271526 0538-3271555
宁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宁阳县海力大道民生园二楼
电话:0538-5620281
东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东平县佛山街 13 号
电话:0538-2833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