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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于2022年12月开始实行独生子女护理假。
2022年9月29日,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此次修订重点围绕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基本养老服务,强化重点老年困难群体养老保障,为居家社区养老提供制度支撑。
条例明确:独生子女父母年满六十周岁后患病住院期间,独生子女每年可享受不少于5天的带薪护理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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