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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养老保险省内异地转移办理指南(山东省内异地养老保险转移)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0-11 16:52:09
The Beginning

  一、转移流程

  1、需转出养老保险关系的人员,在办理了参保人员减少手续后,参保单位应持《养老保险手册》到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手续,同时提供接收单位名称、接收单位所在地社保机构名称。

  2、经业务经办人员审核无误,打印出当年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单》,贴入养老保险手册,在个人账户单空白处注明“您的基本养老保险已缴至年月,请接续”,对养老保险关系予以封存,并打印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交复核人复核签字。

  3、需转出保险基金的,业务经办人核算后填写票据,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交财务人员办理汇款手续。

  二、办理条件

  单位从业人员发生退工、解聘或调离。

  三、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他人办理申请的,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4、《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

  5、《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6、《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四、办理地址

  济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济宁市市中区红星中路19号 

  电话:0537-2967650

  济宁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

  地址:济宁市红星中路36号

  电话:0537-2937915

  济宁市中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

  地址:济宁市建设路34号

  电话:0537-2316148

  

  五、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符合条件者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不收费

THE END

TAG:济宁市  养老保险  关系  基本养老保险  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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