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消费券发放时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有效消除疫情对我市文化和旅游企业冲击影响,促进我市文化旅游产业复苏繁荣,4月11日上午9点,发放邹城市第二批10万元文化惠民电子消费券。购买景区门票、文化体验消费及其他文化产品最高补贴比例可达50%,重点是免费领取!!!
消费券面额
本次消费券设10元、30元、50元、100元四种面值,消费券设置领券限额为每人500元。消费券申领成功后,领取后48小时内未使用将自动回收到领券中心;48小时后依然可以继续领取,有效期内消费者可正常使用,逾期自动作废。消费者在平台进行消费并使用消费券享受补贴时,无论消费者在线上电商平台消费还是在线下实体店消费,均需通过线上平台完成下单和支付。
消费券领取与使用
1、注册领券
进入山东文化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云平台(http://hmwx.sdcii.com/?scene=126) 进行实名注册,信息包括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等,一个用户只能注册一个账号。
定向消费券可在消费季活动定向企业或单位内使用。为使更多地消费者能够享受到实惠,凡在文化惠民消费季发券平台注册领券的消费者,消费季期间领用消费券设置上限额度每人500元。消费券申领成功后,有效期内消费者可正常使用,逾期自动作废。
2、消费券的使用范围和比例
邹城市文化惠民消费券可以在文化旅游、文艺演出、图书报刊、影视音像、数字文化、文创衍生、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传统工艺、艺术培训、文化用品和文化体验等产品和服务范围内选择使用。
消费券使用时,券额不超过单笔文化和旅游消费成交额的规定比例,其中文化旅游景区门票、文化体验消费及其他文化产品消费不超过50%。单笔消费只可以使用1张消费券,单件文化产品不可拆分为两笔及以上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