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时间
1、集中登记挂牌时间:自2019年12月1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结束。
2、自2020年6月1日起,停止办理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及临时号牌发放业务。
3、2020年6月1日起,未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或临时号牌的,不得上道路行驶。
4、2023年1月1日起,使用过渡期临时号牌的电动二轮车将不得上道路行驶。过渡期内广大车主可以通过以旧换新、折价退车、拆解报废等方式积极主动置换和淘汰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线下办理
办理对象:
1、获得CCC认证证书的新标准电动自行车,经核验车辆和资料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登记,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
也就是新国标电动自行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或/和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h;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具有脚踏骑行能力。
2、2019年4月15日之前购买的符合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具备脚踏骑行功能,且经核验车辆和资料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登记,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
旧标准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功能的特种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h;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3、对不符合上述两种情形规定情形的电动二轮车(电动摩托车除外),实行备案登记,发放临时号牌。
办理流程:①提交材料,交验车辆→②工作人员审查材料、核验车辆,符合规定的,受理、采集信息,顺序发牌→③生成电子行驶证、发放号牌。
办理地点:点击查看
线上办理
办理对象:不符合新旧标注的违标电动车,办理临时号牌
办理流程:登入“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按照提示,点击进入之后,主页显示为“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临时号牌备案登记服务平台”,同时页面中有三种不同颜色的分类选项,分别为“过渡期临时号牌申请”“临时号牌审核进度查询”和“电子行驶证自主查询”。
选择“过渡期临时号牌申请”。根据系统提示,首先需要填写的是车辆相关信息,其中,“车辆品牌”“整车编码”“车身颜色”为必填项,“车辆型号”和“生产厂家”为选填项。
完成后,下一步需要录入的是车主信息,有“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身份证地址”“所有人姓名”“手机号码”和“现居住地址”6个必填项,以及“详细住址”1个选填项。
在录入车辆和车主信息时,系统会提示“请务必保证信息真实有效”的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