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总共分两步:
❶ 先到原参保地办理《参保凭证》;
❷ 再到转入地(新参保地)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服务对象:因医疗保险关系跨统筹地区变动,申请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的参保职工。
办理《参保凭证》(原参保地)
参保人在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停保手续后,可申请医疗保险关系转出,办理《医保参保凭证》。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办理方式:
☆参保人员需到原参保地现场办理或自助打印,并及时提交至转入地(新参保地)。
〖线下办理-现场出具〗
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原参保地医保部门经办机构办理。
〖线上办理-自助打印〗
原参保地为济宁市辖区的:通过“济宁市医疗保障局”网站登录系统打印。
原参保地为其他地市的:请详询原参保地医保部门经办机构具体自助打印途径。
转移接续手续办理(转入地)
参保人在新参保地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后,可申请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入手续。
办理时限:国家规定20个工作日;承诺跨省转移接续20个工作日,省内转移接续15个工作日。
办理环节: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❶ 申请
☆参保人员只需完成“申请”环节,提交转入地(新参保地)医保部门经办机构受理。
〖线下办理〗持原参保地出具的《医保参保凭证》、有效身份证件至转入地(新参保地)医保部门经办机构办理。
〖线上办理〗通过“济宁医保”小程序提交。
我市参保人员转入其他地市的办理,请详询转入地(新参保地)医保部门经办机构。
❷ 受理➡审核➡办结
☆从受理环节开始,均由转入地(新参保地)医保部门经办机构进行办理。
也就是说,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后,咱参保人员就只需等待最后接续完成即可,受理后续的所有工作都交给我们啦!
受理后,医保经办机构还有哪些工作要做?国家医疗保障局办事指南中有要求:
◇转入地经办机构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生成并发出《联系函》;
◇转出地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10个工作日内生成、发生《信息表》并划转资金;
◇转入地经办机构收到《信息表》和转移资金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因此,转入转出两地经办机构之间还需进行核对信息、划转资金等工作,所以是无法予以当场办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