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济政字〔2022〕10号)明确了9类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
城乡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791元提高到88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591元提高到700元。
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1029元提高到1144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769元提高到910元。照料护理标准分为三档,全护理由每人每月638元提高到702元,半护理由每人每月319元提高到351元,全自理由每人每月191元提高到211元。
儿童类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1936元提高到2130元;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1540元提高到1694元;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1078元提高到1186元。
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标准。一、二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54元提高到178元;三、四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25元提高到144元。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38元提高到159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20元提高到138元。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