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申报社保缴费基数操作方法:
1. 登录:
(1)领取数字证书的单位,请通过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点击“缴费基数申报”;
(2)未领取数字证书的单位,及时到市政务中心大厅一楼领取数字证书或办理无Ukey登录。
2. 选择“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
录入缴费基数申报时,无论上年度月应发放工资总额为多少,都应该据实录入,不能直接按缴费基数下限录入。
具体为:
(1)年工资总额是指职工上年度应发工资总额,发放月数为上年度工资发放月数;
(2)当年新招用员工年工资总额为起薪月应发工资,发放月数为一个月。
(3)当年减少人员(含退休人员)也应通过“减员职工缴费基数申报”如实申报缴费基数。
3. 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并打印《2020年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和《2020年参保单位减员职工缴费基数申报表》。
《申报表》必须经职工本人认可后签字。
区县属企业请关注各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具体通知。
4. 点击下一步,提交网上变更缴费基数申报(含减员职工申报)。
5. 社保经办人员将按申报顺序进行审核,单位可通过首页“概况信息”查看审核结果。
审核通过的,可通过“信息查询”→“缴费单据查询”查看缴费单据及明细。
6. 未通过2020年度缴费基数稽核的单位,请于8月20日前联系基金稽核科室进行稽核后申报变更缴费基数。
提示:
1. 市直管企业请将职工签字确认后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发送至市社保中心企业养老保险科邮箱。文件命名为0300XXXXXX(单位编号)+单位名称。
2. 中小微企业发送至zbqyylbx01@163.com;
3. 大型企业、社会组织等其他单位发送至zbqyylbx0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