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登记工作恢复时间及接受电话预约时间
所有婚姻登记业务于2020年3月9日(周一)开始,一律采取电话预约方式,实行电话预约登记制度,调控登记数量。
电话预约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预约电话:0533—3240573
二、业务办理时间及人员数量安排
办事群众须按照电话预约的时间到现场办理业务,办理时间内赶不到现场的要提前电话告知婚姻登记中心,办理时间内赶不到现场也不提前告知的视为放弃,不受理未经预约业务。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为避免人员聚集,疫情期间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开放2个服务窗口,当事人须按照业务办理时间分批分段预约办理(结婚、补领约30分钟,离婚、收养登记约60分钟)。
当日预约数满,可顺延至第二天或由预约群众自行选择预约时间。每个时间段不超过4对。
每天预约时段为:
上午:8:30—9:30、9:30—10:30、10:30—11:30,
下午:13:30—14:30、14:30—15:30、 15:30—16:30。
三、注意事项
1、需提供的材料
为加快办理时效,当事人需提前咨询相关业务办理要求和流程,办理业务时提供如下材料:
(1)结婚(补领)登记:双方常住户口簿和身份证、3张2寸近期合影免冠合影照片。
(2)离婚登记:双方常住户口簿、身份证和结婚证、各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2、进入登记大厅的人员,必须接受县政务中心体温检测、消毒。除人证识别程序外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室内各窗口之间当事人及候登人员必须佩戴口罩间隔1.5米以上。
3、疫情防控期间,结婚登记大厅每次只允许进入2对、婚姻登记窗口每次只允许进入1对群众办理业务,办理完毕后须尽快离开登记场所,办理过程中不允许任何亲朋陪同。
4、疫情防控期间离婚登记暂停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结婚登记暂停颁证仪式。
5、因疫情防控工作仍处于最吃劲的关键时期,为保障群众自身安全,如当事人无特殊需要,建议选择疫情结束后来办理所需业务。
沂源县民政局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