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临沂大学生“凤回沂蒙”计划申报条件
补贴对象是指在择业期内(毕业不超过3年)到临沂市企业或自主创办企业的高校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或“双一流”本科毕业生;
2)到临沂市企业工作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并在人社部门备案的3年以上劳动合同,自主创办企业人员需具有企业法人证书;
3)用人单位为申报人员在临沂市缴纳社会保险且满 1 年以上。
企业是指在临沂市依法注册、具备独立 法人资格的企业。按照奖励扶持的有关政策要求,已在临沂市领取高学历人才津贴的人员,不能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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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待遇标准
1)对全日制博士毕业生、硕士毕业生和“双一流”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1000元人才津贴,补贴期限3年,由市财政和用人单位分别承担50%;
2)在校大学生或毕业未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在临沂创办企业,经评估,给予2—10万元资金扶持;
3)新办大学生创业企业可在创业园区申请3年内免费的50平方米以下经营场地;
4)大学生创业企业招用人员符合条件的,享受每招用1人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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