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公告
沂南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是县属国有企业,致力于打造文化旅游龙头项目,开展文旅产业、教育培训、文化创意等业务。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干事创业、追求卓越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
4.在职人员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及相关证书;非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1年3月28日前取得学历及相关证书。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法律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核减招聘计划。被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3月28日9:00—4月1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3月28日11:00—4月2日16:00;
报名网站:沂南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1.网上报名
在规定时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考试、面试时需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2.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3月28日11:00—4月2日16:00.
在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缴费和打印有关资料。通过网上初审的,在2021年3月28日11:00—4月3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2021年4月8日9:00-4月10日9:30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40元。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审查不合格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务必手写签名)、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现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8日,不含在校期间的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普通话等级证书、资格荣誉证件等材料。上述材料中证件类材料提交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
凭境外学历报考的,需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或我国驻外机构的有关说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四、笔试和面试
本次招聘根据岗位性质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讲解员岗位和导学岗位面试方式见面试通知书,其他人员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一) 笔试
笔试实行百分制,具体考试内容见附件,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二) 面试
1.面试入围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分别设定讲解员岗位和导学岗位合格分数线、其他人员岗位合格分数线。讲解员岗位和导学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其他人员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按岗位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等额递补三次。
2.面试实行百分制,成绩当场公布。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人数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同场次其他形成竞争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最低成绩。
3.根据物价部门核定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笔试成绩由考生进入报名系统查询,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沂南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讲解员岗位和导学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总成绩,其他人员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依据总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如同一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讲解员岗位和导学岗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其他人员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按照学历、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等因素确定。
招聘单位组织体检和考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和事业人员招考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对进入考察范围人选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体检、考察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资格产生的空缺,根据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和工资待遇
对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沂南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应聘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材料,因违反规定造成的后果自负。
2.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未打印不能提供的,责任自负。
3.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联系电话:0539-3260889
附件:诚信承诺书
沂南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