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指南
参保条件
临沂市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缴费档次
个人缴费标准分为每年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2个档次,其中,100元档次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的最低选择。
注意:除100元档次外,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
缴费年限
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平邑于2009年12月、沂水和费县于2010年10月开始新农保试点,我市2011年7月两项制度全覆盖):
1)45周岁(不含)以上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数,允许补缴,但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得超过15年;
2)45周岁(含)以下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3)补缴部分政府不给予缴费补贴。
缴费时间
临沂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实行按年度一次性缴纳,集中缴纳时间为每年的第一季度。
参保流程
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由本人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应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进行参保登记、缴费。
参保政府补贴
1)缴费补贴
①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缴费即补;
②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
③自2015年1月1日起,对选择500元及以上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
2)基础养老金补贴
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
3)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补贴
政府为其代缴100元养老保险费,同时给予30元缴费补贴。
待遇发放条件
1)年满60周岁(重度残疾人可以申请提前5年);
2)按规定参保;
3)未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保险待遇
待遇领取
符合条件的居民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注意:在之前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社会养老待遇的城乡居民,不用缴费,直接领取基础养老金,自办理待遇领取手续的次月按规定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