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养老保险参保指南
(一)参保条件
| 城镇职工
经工商局或相关主管单位批准依法成立的企业、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在成立30日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 城乡居民
临沂市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 灵活就业人员
法定劳动年龄的个体工商业户雇主及其雇工,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及弹性工作制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
(二)参保材料
| 城镇职工
1)加盖公章的《社会保险登记表》2份;
2)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执业证件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其中,外地驻临沂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需要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的授权书原件1份;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其中,驻临沂的养老保险省级管理单位还需同时提供省社会保险局等发放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 城乡居民
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应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 灵活就业人员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
2)《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登记表》
(三)办理流程
| 城镇职工
参保单位持相关材料到社保登记窗口办理;审核复核后,符合规定的,工作人员当场予以办理。
| 城乡居民
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由本人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应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进行参保登记、缴费。
| 灵活就业人员
向所属医保经办机构或委托服务机构申报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