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临沂工伤认定办理时限
1)单位申请的,应于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之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2)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申请的,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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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流程
1)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即时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即时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2)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即时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 办理地点
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人社局工伤认定窗口(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
| 咨询电话
0539-8606083
| 提交申请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春冬季),下午14:00—17:30(夏秋季)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