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比例
单位: 20%
个人: 8%
缴费基数
1、缴费基数上限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2、缴存基数下限为即上年度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加上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差的四分之三的60%
缴费年限
户籍所在地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不用缴费,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45周岁以上(不含45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数,允许补缴,但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得超过15年;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补缴部分政府不给予缴费补贴。(鲁政发〔2013〕1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
缴费标准
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全市统一设为每年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2个档次。(100元档次,只适用于困难群体的缴费选择)
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个人年缴费额不得超过最高缴费档次。
➤选择300元缴费档次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
➤选择500元、600元缴费档次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
➤选择800元及以上缴费档次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80元。
注:补缴以前年度的保费,不给予补贴
政府对于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支付基础养老金,从2020年7月1日起,潍坊市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已经提高到每人每月142元
自2019年1月1日起,潍坊市65-74岁、75岁(含)以上的待遇领取人员,其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分别高于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5元、10元
自2019年起,将重度残疾人、低保户等缴费困难群体政府代缴居民养老保险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00元。为进一步保障重度残疾人的切身利益,对于重度残疾人(一、二级重度残疾人),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由人社部门审核以后,可以提前5年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办理流程
一、续保缴费:往年曾参加过居民养老保险的居民,可通过税务部门微信、支付宝、邮储银行缴费等线上缴费方式自主缴费。
居民个人也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银行卡到银行窗口和大厅税务部门前台进行续保缴费。
注意事项:
1、缴费时若显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有误,请先到当地街办社保所、或大厅社保中心办理信息变更。
2、缴费时若显示多个社保编号,请不要缴费!!!先到当地街办社保所、或大厅社保中心合并信息,合并后选择保留的社保编号缴费。
二、新参保缴费和补缴:新参保居民、补缴居民(年满59周岁缴费年限达不到领取条件需补缴差额年限保险费的)先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街办社保所、或大厅社保中心办理完成参保缴费登记、办理补缴手续,再缴费。
缴费方式
三种线上缴费方式
1.微信搜索“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或微信,使用微信小程序注册缴纳。
2.支付宝(1)首页点击“市民中心”模块进入,点击“社保”进入,点击“社保费缴纳”。(2)直接搜索“社保费缴纳-潍坊市”,跳转到“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模块注册缴纳。
3.扫描下方邮储银行二维码输入姓名、身份证号查询缴纳。
三种线下缴费方式
1.社区(村.居)等集体户缴费。由社区(村.居)代收个人缴费的,按照税务部门指定的缴费方式缴费.
2.银行柜台办理。缴费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银行卡到具有代收居民社保费资格的银行柜台办理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