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异地居住,异地就医该怎么办理?
1、申请异地安置登记备案手续的人员范围进一步放宽,三类人群可以申请异地安置:
(1)异地安置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提供户籍证明、居住证、居住证办理回执单或其他异地居住证明材料之一的,给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实行承诺备案制,对不能提供上述异地长期居住材料的,参保人员可书面承诺异地居住一定期限(原则上不低于六个月)的纳入备案范围。
(2)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提供异地工作证明。
(3)外出农民工、外来就业创业人员:通过劳务输出机构等有关单位组织的劳务输出,由单位提供外出务工人员花名册;个人自行外出务工的,由个人提供务工地户籍管理部门核发的居住证或与务工地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劳务)合同或务工地工商部门核发的个人经营营业执照。
异地安置登记原则上由所在单位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退休人员、个人自行外出务工人员也可自行向医保经办机构提出。备案于通过后的次日生效,原则上一年之内不得变更。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安置的,应对所持有的社保卡进行出省鉴权。
2、异地安置人员在居住地发生医疗费报销流程
(1)在居住地发生住院的,持社保卡可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住院联网手续,出院时,医院只收取本次医疗费用应由患者个人负担部分,其余部分由医院同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2)经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批准转其他医疗机构住院的,应在入院2个工作日内,向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办理联网手续,办理出院时,医院只收取本次医疗费用应由患者个人负担部分,其余部分由医院同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结算;联网不成功的,医疗费用由患者垫付,医疗终结后,带出院记录(或诊断证明,加盖公章)、费用清单、住院发票、本人身份证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划重点:
申请异地安置流程:携带身份证、社保卡、相关居住证明等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温馨提示:
针对在外地不方便前来办理手续的人员,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潍坊医保”--便捷服务--医保掌上服务--长期异地就医备案,将上述材料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