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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失业保险缴费指南(烟台市失业保险政策)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0-07 01:01:47
The Beginning

  烟台失业保险缴费指南

  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参保范围

  依据《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通过个人挂档的形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保险费由个人承担。

  企业职工参保险种

  企业职工在人社部门参加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三个险种的社会保险,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基数为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缴费基数低于当年最低基数的按最低基数缴纳,高于当年最高基数的按最高基数缴纳。

  企业职工参保缴费基数

  烟台市2020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已经确定。

  根据省里文件精神,2019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9136元,对应月平均工资为5761元。据此,确定烟台市2020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7284元,下限可继续执行2019年度个人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即3269元。其中,与往年正常基数下限对应的2019年度省全口径月平均工资的60%标准,为3457元。

  企业职工参保缴费比例

  失业保险1%(单位0.7%,个人0.3%)

  缴费方式

  由单位缴纳

  企业社会保险费缴纳办理流程

  办理内容:单位通过窗口或网上服务系统填写社会保险费缴费单并通过多种方式进行缴费

  办理时限:及时办理

  办理结果:填写社会保险费缴费单并使用既定方式进行缴费

THE END

TAG:基数  下限  企业职工  年度  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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